顺手转卖芹菜赚了14元,却被罚款10万元
事情的起因,是福建省闽侯县的张某,到菜市场帮邻居顺手卖了点芹菜,赚了14元钱,但没想到,事后这些芹菜被抽检竟然农残超标,因此要被罚款5万元。因为迟迟没有缴纳罚款,被追加罚款5万元,合计10万元,之后被告到法院,要求强制执行。
闽侯县法院经过审查,合议庭一致认为这个不准予强制执行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服裁定,提出复议,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,维持原裁定。
这就对了,卖菜赚了14元,罚款10万元,明显的“小过重罚”从法律规定来看,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。虽然如此,14元与1万元相比,还是悬殊太大了点。
而货值一万元以上的,处罚力度加大,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。
张某芹菜总共卖了.5元,按5万元处罚来算,则是货值的倍多,高得离谱。作为行政执法部门,稍微作以比较,也应该可以作出合理的判断,而不是机械的按照5万元去处罚。
司法机关最终不予执行的裁定,让这起“小过重罚”的案件得以及时纠正,正是遵循了行政法的过罚相当原则,我觉得也是体现了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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